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壮大规模实力为主线,扎实落实惠企政策,广泛开展服务行动,促进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入库申报通知要求,坚持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绩效优先、全程监督的原则,持续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培育发展优质中小企业为核心,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我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方向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力量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1.“小巨人”及重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
重点支持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遴选的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围绕“三新”“一强”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协作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贷款贴息项目
重点支持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环境。
3.中小企业产业投资类项目
聚焦建设贵州特色“6+3”现代化工业体系目标,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重点支持生态食品、特色轻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基础材料、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建材、白酒、医药、化工、冶金、金属非金属矿产采选等行业中小企业生产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在工业领域精深加工、上下游配套、转型升级等重点环节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投资项目。
(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各级服务机构通过改造提升服务场地、购置服务设施设备、建设运维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人员服务能力等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各类专业服务,丰富中小企业服务功能。支持各级服务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以业务场景为牵引,促进服务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式转变,不断满足中小企业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三)其他项目
一是新增入规和稳库工业企业奖补项目,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支持。二是对工信部、省委、省政府安排的有关赛事、展览、展销活动,人才培育类项目,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以及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的有关事项等给予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6〕12号)等文件规定;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同一项目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在贵州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正常运营,依法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通过整改已达标准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通过整改已移出名单的,无偷税漏税行为【可通过信用中国(贵州)查询】。
2.申报单位为服务机构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具有从事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信用记录良好,有完备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1+9+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需正常履行服务主体职责,服务运营状况良好。
新增入规和稳库工业企业奖补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其他赛事、展览活动,以及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的有关事项根据各专项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和委托事项审定。
三、支持方式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项目
1.“小巨人”及重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
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遴选的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奖补。(其中,重点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资料以年度遴选通知为准;新增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参照重点专精特新企业遴选资料提供。)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贷款贴息项目
择优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已支付利息部分给予贴息支持。
3.中小企业产业投资类项目
对产业带动性强的生产建设、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等投资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在建的有项目贷款的可通过融资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对2025年1月以后建成投产的项目可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对无贷款的在建项目通过投资补助方式支持。
(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择优对近两年实施完成的、着力提升服务机构软硬件实力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奖代补,对在建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补助。
(三)其他项目
根据工作安排通过直接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新增入规和稳库工业企业奖补项目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通过“贵州省数字工信融合服务平台”中的“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注意:同一申报材料原件为多页的,须扫描至同一标题文档后,上传至相应位置。
2.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属企业向本企业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按要求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服务机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项目。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工作要求,分批进行项目审核和下达资金计划。项目审核情况反馈至各市(州)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后,需补充完善资料的项目,由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补充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报送的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组织申报部门、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在项目推荐呈报文中明确申报单位信用查询以及以前年度支持项目验收情况。
五、其它应注意事项
1.以往年度获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且项目建设期已满的单位,再次申请资金支持新项目的,需对已获支持项目提请验收,且验收通过后方能申报新项目;以前年度获得以奖代补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2025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或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监督管理、验收管理等有关工作,各地项目监管工作情况将作为核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3.项目申报资料按照附件《项目申报资料要求》自行下载申报。
六、联系方式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项目
中小企业处:0851-88668178
原材料工业处:0851-88668348
装备工业处:0851-88668113
食品工业处:0851-88668122
轻工业处:0851-88668132
电子信息产业处:18984554846
酒产业发展处:16687826867
2.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联系处室:创业创新服务处
联系方式:0851-88668200
3.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邓艳
咨询QQ群:575910960
联系电话:15285950240
4.其他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确定。
附件:项目申报资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