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6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稳外贸工作部署,着力优化外贸产业 结构,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外贸进出口稳量提质, 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出海抓订单、拓市场,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在珠海市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
展位费支持时间: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交通费支持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支持范围和标准
1.对企业实际发生的重点展会(见附件 3,不包括粤贸全球展会)展位费给予不高于 9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 2 个展位(按单个标准展位 9 ㎡计算),支持金额不 超过 4 万元。
2.对业务发生年度进出口额在 5000 万元(含)以上的参展 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发生的交通费(仅限飞机经济舱费用),给予不高于 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场展会支持 1 人。企业申请支持金额低于 1000 元不予安排。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登陆“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 106.103.75/#/home)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递交正 式装订材料至珠海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3 楼综合服务厅 16 号、 17 号窗口,联系电话 2682781、2682782。申报时间为申报指南 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 评审。
(三)资金使用方案报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 将项目名称、用款单位和拟分配金额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本通知涉及扶持金额以实际安排数为准,同一项目取 得的资助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同一年度已享受过同类别市级 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在本资金支持范畴。
三、申报材料要求 参展企业材料需制作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展会项目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目录和并编写页码,使用 A4 纸按顺序装订 成册并盖骑缝章,封面加具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 件。外币费用支出时已折算人民币的,以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依 据;未折算的外币费用支出,按 2026 年 1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一)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申请项目情况、所产生效益等(加盖公章);
(二)项目单位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2025 年 1 月-2026 年 5 月单位完税证明、2025 年 1 月-2026 年 5 月 以前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连续 3 个月及以上)、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信用中国”及 其子平台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 ;
(三)珠海市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和项目表(见附 件 1、2)。
(四)申请展位费:提供与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 合同(协议)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发票、付款凭证、 含展位外观的彩色照片两张(不同角度,可见展位号或企业名称) 等。申报资金企业需与展位付款单位及展位现场展示企业一致。
(五)申请交通费:申请企业为参展人员购买连续 3 个月社 保证明或证明参展人员与企业关系的文件(如法定代表人证明、 股东证明、董事名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无,提供 登机牌),付款凭证,展会现场照片或入场证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 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各有关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 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 接受商务、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取、挪用及擅自 改变资金用途。对违反财经纪律、出具虚假材料、凭证,骗取资 金的单位,将收回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其以后 5 年的申请资格, 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指南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市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
2.珠海市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项目表
3.重点支持境外展会名录(2025 年 1 月-2026 年 6 月)
附件:
1.附件1-2:珠海市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珠海市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项目表.wps
2.附件3:重点支持境外展会名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