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临床试验扶持专项-创新药临床试验类别、注册许可认证扶持专项、产品出海扶持专项适用)
一、项目摘要(1500字以内)
项目名称、法人概况、项目背景、技术基础、主要内容、总支出及构成明细。项目总支出及构成明细以专审报告结果为准,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临床研究和试验费用、产品试验和检测费用、产品注册和认证费用、检测检验费用等。
二、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包括国内外相关产业现状及趋势预测,所属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难点,项目建设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等。
三、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项目法人单位所有制性质、基本结构、发展规划及战略、在行业内的地位、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经营业绩(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利税情况、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等)、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概况、已通过的有关企业专业资质、质量体系认证及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相关设备原值数据及相关设备列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的相关概况。
四、项目的技术基础
包括研发团队情况,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五、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产品取得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申请注册上市的基本情况,包括技术路线、设备选型、试验情况及未来的盈利模式、市场销售情况预估、经济社会效益评价等。
六、项目总支出及构成明细
项目申报额以专审报告结果为准,仅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临床研究和试验费用、产品试验和检测费用(包括产品试验费、产品检测费)、产品注册和认证费用(包括产品注册费、产品认证费)。
办公设备购置费用、生产设备费用等非研发环节产生的费用,以及人力资源费,一般不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