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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2021年建设任务计划
点击数:1502  更新时间:2021/8/4 

关于下达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2021年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

张家口市、承德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以下简称张承造林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局有关要求,现将张承造林项目2021年建设任务计划下达你们(投资计划另行下达),请你们高度重视,依此尽快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多措并举,按要求务于2021年底前完成《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确定的规划建设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实施张承造林项目,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是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的关怀关心,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举办2022年冬奥会、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高质量、足数量、按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张承造林项目由张家口市、承德市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县(区)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发展改革、财政、林草、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3月底前提出项目实施时限表,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备案。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及实施单位要签订责任状。

三、严格项目管理,及时报送进度。张承造林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招投标、合同、监理和报账“四制”管理;苗木选用要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质量必须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I级苗木标准,规范施工,力争建成样板项目;林草部门要安排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指导,强化质量和进度跟踪。县(区)和市发展改革、林草部门要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2至4月份每月月底上报,5至12月份每半月上报,同时按要求及时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四、强化绩效考核,加强项目督查。张承造林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进度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区)人民政府要将项目实施、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工作目标与政绩考核指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省有关部门将加大对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力度,每月对各县(区)的项目管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县(区)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方面约谈问责。


 附件: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2021年建设任务计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23日

冀发改农经〔2021〕163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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