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北京:18310620158 湖北:13868521911 福建:13859199070  江苏:13868521911
广东:13544057743 浙江:13868521911 江西:13767010828  上海:13868521911   四川:13868521911  甘肃:13868521911 QQ:451182107
业务范围 更多>>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商业计划书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评估报告
江西省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省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
点击数:1504  更新时间:2021/8/3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

一、健全三大机制,夯实营商环境建设基础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1.组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若干专项小组,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2.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3.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聘请营商环境改革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士和知名企业家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4.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优服务,年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指标牵头部门)

(二)健全评价考核机制

5.加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统筹,修订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开展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情况评价,组织参评城市参加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指标牵头部门)

6.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及时奖励。(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务服务办、省人社厅)

7.报请省政府对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设区市排名最后1名的、县(市、区)排名最后5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三)健全监督督促机制

8.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等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发现营商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9.加强监督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查处和通报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巡视办)

10.三季度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二、实施八大行动,努力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

11.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出台我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各地选择部分优势领域开展示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12.降成本专项行动。紧跟国家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抓紧研究出台我省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政策措施,推动降成本工作走深走实,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

13.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重点领域,开展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擅自提高准入门槛,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14.政府失信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行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开展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清理行动。积极发挥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对重点诉求进行深入研判分析,提高维权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工商联)

15.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行动。加大平台经济等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和司法力度。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

16.金融助企行动。出台2021年普惠金融行动方案,扩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户、无还本续贷占比。开展“金融保链强链行动”,开发保链强链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先进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纵深推进“映山红行动”,扩大企业上市融资规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

17.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融资、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抽查检查和“回头看”,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发改委)

18.公共资源交易深化整合行动。加快推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全面清理公共资源交易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消除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三、深化八项改革,努力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

19.权责清单制度改革。修订《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清单网上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向乡镇(街道)赋权,动态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开展全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

20.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21.政务事项“掌上办”改革。加快建设“赣服通”4.0版,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打通“赣政通”与“赣服通”的服务通道,推进跨部门政务服务线上化。(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发改委)

22.“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出台全省“一件事”办理操作规范,聚焦高频政务服务,强化数据共享,注重业务协同,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直有关部门)

23.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工程建设“六多合一”集成式审批模式,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压缩审批时间。推动出台《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政务服务办)

24.贸易便利化改革。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持续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深化“三同”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

25.办税便利化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延时错时、非接触式、容缺服务、同城全省通办等便利办税举措。加快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建设,全面拓展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终端的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26.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优化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功能,健全政策更新和精准推送机制。强化政策兑现窗口帮代办功能,健全兑现办理流程和工作机制。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探索普惠型政策“免申即享”模式。(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直有关部门)

四、健全八项制度,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27.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出台《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数据归集数量与质量,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司法厅)

28.创新监管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与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相协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探索开展“掌上监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

29.执法检查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全覆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依托平台开展协同监管、联合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开展知识产权铁拳执法,推动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

30.民企司法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诉讼诚信机制建设,建立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戒机制。完善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大力整治“超权限、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违法办案行为。公布一批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31.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运行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南昌等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破产审判机构,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问题。(责任单位:省法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2.多元解纷机制。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增强矛盾化解活力。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多调联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强化矛盾源头预防化解。(责任单位:省法院)

33.营商环境投诉维权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967788”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专线等平台,健全接诉即办机制,确保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处理。(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工商联)

3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发展规划,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五、开展三项活动,营造人人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35.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编印《江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文释义,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普法办)

36.开展“三进”活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将《条例》学习贯彻纳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培训内容、领导挂点联系开发区“入企走访连心”宣讲内容、“普法进社区”和文明创建内容。举办全省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委党校)

37.开展“江西营商环境日”活动。举办11月1日首个“江西营商环境日”活动,精心筹备系列研讨、展示、推介等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宣传部)



 上一条:江西省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江西省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拓金项目策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闽ICP备13017816号-5 管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451182107
北京分公司:18310620158 湖北分公司:13868521911 福建分公司:13859199070 广东分公司:13544057743  浙江分公司:13868521911   
江西分公司:13767010828 江苏分公司:13868521911 上海分公司:13868521911 四川分公司:13868521911 甘肃分公司:13868521911
 湖南分公司:13767010828  温州分公司:13736980989 QQ:451182107
网站标签:代写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企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 投资分析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分析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7号